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三方工作协议
来源:发布时间:2020-05-12
甲方
名称: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负责人:蒲慕明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为更好地促进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的发展,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岗位名称
乙方在甲方设立的下列岗位工作:
1、科研系列
□核心骨干 □骨干人才 □年轻骨干 □交叉学科人才(核心骨干、骨干人才、年轻骨干)
2、支撑系列
□
3、管理系列
□
三、责任与义务
1、甲方和丙方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与卓越中心考评同步的考核,丙方按照中科院制定的卓越中心章程认定与应用考核结果;
3、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和丙方的领导和管理;
4、乙方将按照甲方的整体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开展工作,在协议期间保证为甲方每年进行脑科学研究或类脑智能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 9 个月(交叉学科的部分特殊科研骨干,经与中心协商,年工作时间可少于九个月);
5、乙方申请的项目应符合甲方重大科学产出的科研方向,申报项目应和领域/方向负责人协商并报备甲方;
6、丙方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按照本单位同类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相同的各项管理政策。
四、薪酬待遇
甲方、丙方根据国家政策和中科院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薪酬待遇实行人才津贴制度或协议工资制度。约定选择以下 1或2 执行:
1、丙方保留乙方三元结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和绩效,发放卓越岗位人才津贴,发放标准由甲方理事会确定;
2、甲方新招聘的特殊人员可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额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和丙方的技术秘密,取得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等按国家和中科院有关规定执行。
约定如下:乙方的科研成果由甲方和丙方共享,成果发表同时标注甲方和丙方。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该协议期间,经三方协商同意,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未达到甲方考核要求,三方工作协议自动解除;
3、该协议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4、三方工作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原人事和工作关系;
5、乙方属于甲方新招聘的院外人员,可以由乙方和丙方协商是否续聘。如解除聘用合同,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的除外。
七、 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八、违约责任
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相关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其他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根据国家和中科院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